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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3章(2 / 2)

林蔓拿起一块,一边吃一边问霍清欢,“昨天教你的古诗会背了吗?”

霍清欢放下手里的西瓜,清了清嗓子开始背诵:“登鹳雀楼(唐·王之涣)白日依山尽,黄河入海流。欲穷千里目,更上一层楼。”

林蔓对着霍清欢竖起了大拇指,“嗯,背得很好,今晚奖励你一个荷包蛋。”

“大嫂,我多背几首古诗,你能奖励我一支钢笔吗?听说四年级开始要学钢笔。”

“对哦,我竟然忘记这事了,你好好学习,我不但给你买钢笔和墨水,还给你买文具盒,还有毛笔和字帖。

字是一个人的门面,一个男子汉写字歪七扭八像蚯蚓,外人见了肯定以为他这个人太随性干不了大事。”

“知道了大嫂,我一定会练一手好字出来。”

霍清辞从厨房出来,笑着问道:“你们在聊什么呢?”

“清欢说要开始学钢笔字,让我给他买支钢笔。”

“不用去买,我那还有两支新的没用,都是以前开表彰大会的奖励。”

林蔓空间也有钢笔,不过都是一些老板用的大牌子,空间最多的笔还是圆珠笔,可惜这个年代还没有,她拿出来也不现实。

第二天中午,霍清辞下班回家来接林蔓和霍清欢,一起去李明宇的宿舍吃饭。

林蔓用印花包装纸,把一对大红色枕套包了起来,准备拿去做李医生的新婚贺礼。

他们来到李明宇和黄莺莺的宿舍,这才发现两个人在医院上班的好处,一人分了一间房。

结婚后黄莺莺搬到李明宇宿舍,黄莺莺的宿舍就腾出来,拿来做饭厅和书房。

军区医院的宿舍大多都是一排一排的平房,唯一的一栋四层楼筒子楼小套房,都分给那些在医院干了很多年的骨干和领导。

霍清辞过来,当然只能分单间宿舍,可惜霍清欢跟过来了,单人间宿舍肯定住起来不方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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